故《詩》曰:“曾孫侯氏,四正具舉;大夫君子,凡以庶士,小大莫處,御于君所,以燕以射,則燕則譽(yù)?!毖跃枷嗯c盡志于射,以習(xí)禮樂,則安則譽(yù)也。是以天子制之,而諸侯務(wù)焉。此天子之所以養(yǎng)諸侯,而兵不用,諸侯自為正之具也。
桓公初報(bào)破殷荊州,曾講論語,至“富與貴,是人之所欲,不以其道得之不處”。玄意色甚惡。
鄧攸始避難,於道中棄己子,全弟子。既過江,取壹妾,甚寵愛。歷年後訊其所由,妾具說是北人遭亂,憶父母姓名,乃攸之甥也。攸素有德業(yè),言行無玷,聞之哀恨終身,遂不復(fù)畜妾。
昏禮者,將合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廟,而下以繼后世也。故君子重之。是以昏禮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征、請期,皆主人筵幾于廟,而拜迎于門外,入,揖讓而升,聽命于廟,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。
子柳之母死,子碩請具。子柳曰:“何以哉?”子碩曰:“請粥庶弟之母?!弊恿唬骸叭缰纹渲嗳酥敢栽崞淠敢??不可。”既葬,子碩欲以賻布之余具祭器。子柳曰:“不可,吾聞之也:君子不家于喪。請班諸兄弟之貧者?!本釉唬骸爸\人之軍師,敗則死之;謀人之邦邑,危則亡之?!惫逦淖由阼η穑静駨摹N淖釉唬骸皹吩账骨鹨?,死則我欲葬焉?!鞭静裨唬骸拔嶙訕分?,則瑗請前。”
進(jìn)幾杖者拂之。效馬效羊者右牽之;效犬者左牽之。執(zhí)禽者左首。飾羔雁者以繢。受珠玉者以掬。受弓劍者以袂。飲玉爵者弗揮。凡以弓劍、苞苴、簞笥問人者,操以受命,如使之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