聞喪不得奔喪,哭盡哀;問(wèn)故,又哭盡哀。乃為位,括發(fā)袒成踴,襲绖絞帶即位,拜賓反位成踴。賓出,主人拜送于門(mén)外,反位;若有賓后至者,拜之成踴,送賓如初。于又哭,括發(fā)袒成踴,于三哭,猶括發(fā)袒成踴,三日成服,于五哭,拜賓送賓如初。若除喪而后歸,則之墓,哭成踴,東括發(fā)袒绖,拜賓成踴,送賓反位,又哭盡哀,遂除,于家不哭。主人之待之也,無(wú)變于服,與之哭,不踴。自齊衰以下,所以異者,免麻。
鸞車(chē),有虞氏之路也。鉤車(chē),夏后氏之路也。大路,殷路也。乘路,周路也。有虞氏之旗,夏后氏之綏,殷之大白,周之大赤。夏后氏駱馬,黑鬣。殷人白馬,黑首。周人黃馬,蕃鬣。夏后氏,牲尚黑,殷白牡,周骍剛。
庾稚恭既常有中原之誌,文康時(shí)權(quán)重,未在己。及季堅(jiān)作相,忌兵畏禍,與稚恭歷同異者久之,乃果行。傾荊、漢之力,窮舟車(chē)之勢(shì),師次於襄陽(yáng)。大會(huì)參佐,陳其旌甲,親授弧矢曰:“我之此行,若此射矣!”遂三起三疊,徒眾屬目,其氣十倍。
射之為言者繹也,或曰舍也。繹者,各繹己之志也。故心平體正,持弓矢審固;持弓矢審固,則射中矣。故曰:為人父者,以為父鵠;為人子者,以為子鵠;為人君者,以為君鵠;為人臣者,以為臣鵠。故射者各射己之鵠。故天子之大射謂之射侯;射侯者,射為諸侯也。射中則得為諸侯;射不中則不得為諸侯。
為母之君母,母卒則不服。宗子,母在為妻禫。為慈母后者,為庶母可也,為祖庶母可也。為父母、妻、長(zhǎng)子禫。慈母與妾母,不世祭也。丈夫冠而不為殤,婦人笄而不為殤。為殤后者,以其服服之。久而不葬者,唯主喪者不除;其余以麻終月數(shù)者,除喪則已。箭笄終喪三年。齊衰三月與大功同者,繩屨。練,筮日筮尸,視濯,皆要绖?wù)壤K屨。有司告具,而后去杖。筮日筮尸,有司告事畢而后杖,拜送賓。大祥,吉服而筮尸。庶子在父之室,則為其母不禫。庶子不以杖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喪,則孫以杖即位可也。父在,庶子為妻以杖即位可也。諸侯吊于異國(guó)之臣,則其君為主。諸侯吊,必皮弁錫衰。所吊雖已葬,主人必免。主人未喪服,則君于不錫衰。養(yǎng)有疾者不喪服,遂以主其喪。非養(yǎng)者入主人之喪,則不易己之喪服。養(yǎng)尊者必易服,養(yǎng)卑者否。妾無(wú)妾祖姑者,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。婦之喪、虞、卒哭,其夫若子主之。祔,則舅主之。士不攝大夫。士攝大夫,唯宗子。主人未除喪,有兄弟自他國(guó)至,則主人不免而為主。
劉尹雲(yún):“孫承公狂士,每至壹處,賞玩累日,或回至半路卻返。”